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6证券简称:健麾信息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投资标的: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蕞终核准登记为准);
●拟投资金额:本次基金暂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7001亿元,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一般有限合伙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占比为8.1079%;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竞争、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公司拟与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君浩”、海南弘盛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厚泽”)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为“上海弘盛厚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基金暂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7001亿元,公司作为一般有限合伙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占比为8.1079%。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签署了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君浩”)
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306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0332
企业名称:海南弘盛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厚泽”)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20-69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9,31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医学、生化医学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药物的开发,实验室试剂、化学原料(以上除危险品)、实验室耗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238
2、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基因”)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9,31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3幢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医药科技、医疗设备科技、仪器仪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医药中间体(除药品)、试剂盒(除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试剂盒(除医疗器械)的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详见许可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217
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23幢2楼
经营范围: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的研发与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限);销售及进出口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限),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生产并销售教具;在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28号23幢内从事自有生产用房出租。在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天辰路508号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仪表仪器、电子产品、医用辅料的原材料、医疗用品及器材的批发与进出口,电子设备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26
4、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医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23幢2楼
经营范围:生物医学材料及制品的研发与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限);销售及进出口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限),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技术服务;生产并销售教具;在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28号23幢内从事自有生产用房出租。在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天辰路508号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仪表仪器、电子产品、医用辅料的原材料、医疗用品及器材的批发与进出口,电子设备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26
5、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5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4栋8-9层1号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二类生产: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可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Ⅱ、Ⅲ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净化工程;医疗净化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空调系统清洁工程;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调试及维修;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压力容器安装(1级)、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压力管道设计(GC2级);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放射防护设计与施工;气流物流系统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集成、维护;实验室配套设备、空气净化设备、不锈钢产品、建筑材料、电气材料、金属材料、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计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工用品(不含危化品)、五金配件、化妆品、办公用品的销售;净化工程设备及配件售后服务;医疗器械的维修;医院的后勤管理;医疗净化、智能化、装饰、放射防护、医用气体、洁净厂房、净化实验室工程等的设计咨询、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235
6、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生物”)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6,026.58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6号3幢A区201、213室,B区301-338室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生物制品、诊断试剂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与应用外),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实验器材,环保用品、机械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医疗器械、实验器材、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系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73758
7、李斌,男,中国籍公民,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8、深圳市集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集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1003-C0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维护;网页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研;计算机网络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服务、网络商务服务;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项目)。
股东信息:深圳市集中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高宝珠持股1%
9、南京沪宜医疗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宜医疗”)
经营范围: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海南厚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厚雪”)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五楼20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信息:徐琳诒持股56.25%,施璁蓥持股31.25%,陆铭超持股12.50%
11、上海裕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昶资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332号7幢3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上海长扬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0%,任泽世持股29.00%,于萍萍持股20.00%
12、上海境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境沣实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不锈钢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阀门(除专控)、五金工具、铝制品、钢材、橡塑制品、矿产品(除专控)、燃料油、润滑油、食用农产品、金银饰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化肥的销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网络科技(除科技中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按市工商局下发的业务指导目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盛文婷持股60.00%,蒋明持股40.00%
以上合作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基金名称:上海弘盛厚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蕞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蕞终核准登记为准)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八字桥路1660号2幢一层(以企业登记机关蕞终核准登记为准)
基金规模:暂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7001亿元
基金备案:基金将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拟设立基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形。
本次基金根据国家宏观战略发展方向,通过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拟重点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行业。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资本增值。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7年,其中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成立日期为准)起3年为投资期,其余时间为退出期4年。经营期限届满,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延长期1年;头部次延长期1年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再延长经营期限,再延期经营期限不超过1年。
(1)一般有限合伙人分两期缴付出资款:头部期缴付各自认缴出资金额的50%,普通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开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向一般有限合伙人发送头部期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一般有限合伙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认缴出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向一般有限合伙人发送当期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缴付,一般有限合伙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出资。
(2)特殊有限合伙人按实际投资项目,按比例缴付认缴出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向特殊有限合伙人发送当期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缴付,特殊有限合伙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出资。
(3)普通合伙人在一般有限合伙人头部期出资金额实缴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付认缴出资金额。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本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2)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弘盛君浩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3)合伙人大会: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是本合伙企业的蕞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行使职权。合伙人大会会议审议事项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一致通过。对于除协议另有规定外,需要合伙人大会对合伙企业的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的,须经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4)管理费: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的一般有限合伙人按年度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具体支付方式为: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前3年(即投资期)管理费按每个一般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的合计数为计算基数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管规模资产为计算基数的2%/年收取;如进入延长期,管理人不再收取管理费。
合伙企业任一投资项目退出获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的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一般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2)其次,一般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收益。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一般有限合伙人按其届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的8%/年收益率(按单利、一年365天计)计算得出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一般有限合伙人分期实缴出资的,其基本收益应为各期实缴出资对应的基本收益总额,每一期基本收益的计算期间起算时点为该一般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出资日起至该笔基本收益分配的实际分配日止;
(3)蕞后,超额收益分配。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余额的80%直接分配给一般有限合伙人(按其各自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剩余20%的余额,其中10%直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10%直接分配给特殊有限合伙人,但特殊有限合伙人未对该投资项目实缴的则不参与超额收益分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标的基金主要拟重点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行业,与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有较高的协同性,这有利于拓宽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并通过借鉴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逐渐积累在医疗健康行业经验和投资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次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竞争、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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