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大国土房屋(高)公字[2019]4号
日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交易中心竞得高新园区龙头分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因该宗地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代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解除与大连正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高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510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大连正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交易中心竞得高新园区龙头分园D-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出让用地面积为4140.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因该宗地未达到开工建设条件,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代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解除与大连正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高2010-83)、同时该地块成交确认书(大国房(高)挂字[2010]-20号)作废。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单位办理用地手续。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510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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