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李官镇:究竟是谁动了合资企业的“奶酪”
近日,中外合作企业大连爱科特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爱科特)全权委托人王先生向媒体反映,大连瓦房店市李官镇政府在其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另一家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大连爱科特名下的包括华铜矿的矿产在内的所有资产全部转让,导致大连爱科特被非法侵占和经营达5年之久。这样的咄咄怪事竟然发生在当今社会,有关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纠正。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介绍,现位于瓦房店市李官镇的华铜铜矿原系国有矿。早于1997年8月,中国华铜铜矿作为甲方,即与毛里求斯HMH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共同签订了中外合作大连爱科特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即上述所称的大连爱科特。
华铜铜矿后因资源枯竭而政策性关闭,根据辽宁省ZF及大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原华铜铜矿的有效资产资源划归李官镇ZF接管。李官镇ZF决定将接收的原华铜铜矿尾矿资源由瓦房店市李官尾矿加工厂管理经营。
2002年3月20日,李官镇出具委托书,主要内容为:经李官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镇属企业瓦房店市李官尾矿加工厂为中方合作者,与毛里求斯HMH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为外方合作者,共同成立中外合作企业,即新的大连爱科特。
2002年7月,大连爱科特向瓦房店市外经贸局发出关于变更中方合作者名称的请示,主要内容为大连爱科特大连爱科特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毛里求斯HMH公司与中国华铜铜矿合作的中外合作企业。鉴于以上情况,经大连爱科特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变更中方合作者名称为李官尾矿加工厂,并修改原合作合同的部分条款。并报请瓦房店市外经贸局批准。
现经查询,大连爱科特法定代表人为王万本(董事长),毛里求斯HMH公司持股比例为72.6389%,华铜铜矿为27.36n%。也就是说,目前,大连爱科特这个合资企业毛里求斯HMH公司持股比例为72.6389%,代表李官镇的李官尾矿加工厂持股比例为27.36n%。
正当这个合资企业持续过程中,令王先生想不到的是,李官镇出了幺蛾子,未经他们公司许可,甚至在他们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2015年8月28日,瓦房店市李官镇出具了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将华铜铜矿全部资产转让给了另外一家公司。其受让方为大连德丰大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丰)。
记者手头上的这份《资产转让合同》,甲方为主要瓦房店市李官镇人民政府,乙方为大连德丰,内容为转让标的为甲方下属企业瓦房店李官尾矿加工厂尾矿库内的约600万吨左右矿渣(以水合同签订之日算实际库容量为准)和周边部分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以该土地证登记(土地使用证号为瓦国用1998第111号)标明的剩余年限的上地使用权为准。资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甲方签字的为时任镇长乔树。
王先生认为,这个合同的签订从根本上讲,是李官镇策划主导的。特别可笑的是,无论是续存现状,还是政府合资企业机关备案上,大连爱科特股权没有发生任何改变。王先生说:我蕞近收到了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的通知书,要求我们企业缴纳土地租赁使用金。这不也从侧面恰恰反映了现有华铜铜矿完全属于大连爱科特的吗。
那么,目前大连爱科特经营的华铜铜矿现状如何呢?
据王先生介绍,自李官镇2015年8月将华铜铜矿非法转让后,大连德丰进入华铜铜矿更新设备,进行了非法生产经营。5年多过去了,至于大连德丰非法经营获利多少,由于没有评估,大连爱科特并不掌握实情。
在自家企业占股70%多的资产被侵占,且非法经营获利,王先生也试图阻挠,但无奈大连德丰背后有李官镇背书站台,事倍功半,效果甚微。鉴于目前这种状况,王先生无奈向媒体反映了他们企业被非法擅自转让和被长期侵占非法经营这一事实。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另据蕞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可看出,未经批准的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综上所述,有法律人士指出,现华铜铜矿的资产系中外合资企业大连爱科特的财产,作为中方合资单位——李官镇所属的李官尾矿加工厂仅占公司股权不到30%,其无权擅自处理合资企业的财产,其背后的实控机构李官镇与大连德丰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退一步讲,李官镇即便是想要处置华铜铜矿的资产,也应依法将大连爱科特的全部股权购买之后,并且进行相应的企业股权转让登记后才有此权利。如此无视合法合资企业的权益,明目张胆地擅自转让企业的合法资产,究竟是谁给了李官镇及签字乔镇长的这么大的胆子呢?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这一我国的基本国策的实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李官镇及签字的时任乔镇长如此违法行事,看来单纯地以法盲为托词是难以遮羞,其背后是否还有其他隐情,值得有关部门调查和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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