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塔岭镇福宁村冷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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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岭镇福宁村冷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庄河市长河悦湖G座18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塔岭镇福宁村冷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8.4769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58.47690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①截止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点:庄河市长河悦湖G座1820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庄河市长河悦湖G座1814室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庄河市长河悦湖G座1814室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名 称:大连煜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庄河市长河悦湖G座1814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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