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3年06期
原标题: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3年06期
本院在执行翁明柱与张明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23年3月13日10时至2023年3月14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3年2月10日,有人向法院提交两份租赁合同,一份为土地租赁合同,合同表明案外人将兰店农场的土地10亩出租给被执行人使用,期限为十九年六个月(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每年每亩900元收取,共计180000元,当面一次性付清;另一份租赁合同表明被执行人将2栋厂房、1栋办公楼、1栋食堂出租给案外人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0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止),年租金为15万元,交纳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交纳下一年租金。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兰店农场土地上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张法官联系。
本院在执行翁明柱与董淑平、张明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23年3月13日10时至2023年3月14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香颂园17#1单元15层01号房地产。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3年2月10日,无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城关街道水仙委香颂园17#1单元15层01号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张法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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