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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2年39期

  本院在执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青堆支行与被执行人庄河市金牛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张国新、隋秀兰、张洪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2年8月9日10时至2022年8月10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栗子房镇孙炉村厂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栗子房镇孙炉村厂房、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徐法官联系。

  本院在执行庄河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堆支行与王德强、王德斌、朱丽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8月6日10时至2022年8月7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锦绣乾城小区11号1层永兴街388号房地产。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2年7月21日,有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表明租赁期限自2014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光明委锦绣乾城小区11号1层永兴街388号房地产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李法官联系。

  本院在执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与王伟、王晓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8月6日10时至2022年8月7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兴达街道光复委迎宾大街环宇2#1单元1层02号房地产。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2年7月21日,有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兴达街道光复委迎宾大街环宇2#1单元1层02号房地产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李法官联系。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与大连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明云、唐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8月31日10时至2022年9月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昌盛街道将军湖委状秀苑小区7号1单元15层1号房地产。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2年7月25日,无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昌盛街道将军湖委状秀苑小区7号1单元15层1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李法官联系。

  本院在执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城关支行与王宝珠、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都晓华、马淑静、王宝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中,将于2022年8月10日10时至2022年8月11日10时在庄河市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庄河市人民法院;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庄河市城关街道广大委黄海大街一段131号1-6层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

  瑕疵情况:截止至2022年7月25日,无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该标的物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费不详,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二、标的详情及拍卖情况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庄河市城关街道广大委黄海大街一段131号1-6层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李法官联系。

  原标题:《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2年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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