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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减船转产奖励资金拟发放公示

  按照《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推动渔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发〔2025〕8号和《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奖励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发〔2025〕7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9艘渔船的减船转产奖励资金拟发放信息(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止。请广大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或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5室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邮编116317)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减船转产奖励资金拟发放公示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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