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09:04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3日下列不动产发生转移登记,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111号A02幢201室
富源尚城小区15号楼15-16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西路169号27幢102室
经济开发区明远东路16号34幢301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38号3幢304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副4十五排6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韩泰北路8号17幢602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9号10幢108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9号3幢302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北路15号16幢501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经路68号41幢307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经路68号4幢404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7幢106室
经济开发区深圳路7号3幢1502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路10号3幢1203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13号4幢401室
东湖怡景苑二期30号楼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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