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乐美加发光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房外网电力配套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乐美加发光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房外网电力配套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地点:大连乐美加发光制品有限公司新厂房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外网电力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专业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3)截至2017年8月1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543784.36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市旅顺口区向阳街西三巷10-2号。
八、报名要求: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17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 标 人: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办事处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民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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