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年度审验的通告
根据大政发[2004]64号文件《大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为配合相关部门年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个人、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租赁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个人、内资企业年度审验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31日。外资企业年度审验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30日。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为方便广大个人和企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属地办公。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一科:负责中山区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办公地址:中山区昆明街140号(原中山房管处一楼)电线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二科:负责西岗区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办公地址:西岗区民政街16号(西岗区企业服务中心)电线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三科:负责沙河口区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办公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沙河口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电线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四科:负责甘井子区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办公地址:甘井子区王家桥15号(原甘井子房管处三楼)
电线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五科:负责军产、涉外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办公地址:西岗区黄河街78号(大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手房交易中心二楼)电线大连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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