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大连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供销系统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
(二)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工作。
(三)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四)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五)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合作,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六)受政府委托管理市社所属企业资产和土地,监督保证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建设为农服务体系,行使对行业协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是包括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具体包括: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只设置具体工作岗位,不设置内设机构。
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64.1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264.1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93万元,公用经费33.2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0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4.1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4.1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7.67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230.93万元,公用经费33.2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0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4.13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减少187.67万元,下降41.54%。主要原因:2022年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3.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9.59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2022年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5.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中人”改办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0.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9.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7.0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提租补贴。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6.1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30.93万元,公用经费33.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30.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1年预算数一致。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本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与2021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等相关业务。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与2021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1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一致,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庄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2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4.2万元,降低14%,主要原因是新考录人员增加办公经费。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绩效预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已停用),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事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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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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