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原木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制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反馈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邮编:116023(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5: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6:大连商品交易所原木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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